湖南农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应用经济学专业(财税理论与政策方向)在职研究生班培养具有系统坚实的经济学基础知识,能够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趋势,了解国内外最新动态,具有一定的开拓精神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在各类经济管理部门、企业和教学科研单位从事理论及政策研究、经济运行分析与管理的高层次专门税收学在职研究生人才。
一、报名条件:
1、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满三年及以上或已获得其他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
2、大专及以上学历没有本科学位证书(含成人学位),可申请修读课程不能申请说学位。
二、课程设置:
国考基础课: | |
0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 |
公共基础课: | |
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02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03 基础英语 | 04 研究生创新网络课程 |
学术前沿课: | |
01 应用经济学前沿专题 | |
一级学科基础课: | |
01 中级微观经济学 | 02 中级宏观经济学 |
03 中级计量经济学 | 04 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 |
学位方向课: | |
01 国际经济学 | 02 产业经济学(中级) |
03 区域经济学(中级) | 04 商业银行管理研究 |
05 发展经济学(中级) | 06 货币经济学(货币银行学) |
07 财政学(中级) | 08 公共经济学 |
09 金融投资学(中级) | 10 互联网经济学 |
11 管理经济学 | 12 教育及人力资本 |
13 公司金融 | 14 金融会计学 |
15 财务报表分析 | 16 经济预测与决策 |
三、学 制:实行学分制,2-4年,学分成绩最长可保持8年内有效;
四、授课方式:周末上课,每月2-3次,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不上课。
五、上课地点:湖南农业大学北校区;
六、同等学力申硕流程: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培养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八年内完成两个阶段的学习。
2、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完成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3、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
七、颁发证书:
1、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由湖南大学法学院发课程合格证明材料。
2、申请硕士学位者,参照《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规定》要求,通过国家统考的学科综合水平及外语水平考试和论文答辩,按照湖南农业大学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流程完成各项申请工作,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可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应用经济学专业(财税理论与政策方向)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班属于同等学力申硕应用经济学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免试入学,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满三年及以上或已获得其他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
2、大专及以上学历没有本科学位证书(含成人学位),可申请修读课程不能申请说学位。
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本科学历且学士学位满三年的学员可以参加申硕考试,通过申硕考试完成论文答辩后可以授予硕士学位。
申硕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要在规定年限内分别通过外语和专业课综合两科达到及格线才行。
湖南大学在职研究生上课安排是:周末上课,每月2-3次,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不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