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科门类齐全,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涵盖了除军事学以外的所有11个学科门类。现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6个博士学位授权专业,187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16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型,1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目前在校研究生11585人,其中在职攻读学位1379人、博士生1783人。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必须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且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者,方可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
二、在职研究生专业设置:
经济学院:区域经济学、金融学;
民族研究院:民族学;
教育学院:课程与教学论;
新闻学院:新闻学;
资环学院:人文地理学;
大气学院:气象学(西安、北京);
信息学院:通信与信息系统;
基础医学院:基础医学;
第一临床医学院:临床医学;
公共卫生学院: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药学院:药学;
管理学院:行政管理;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核技术及应用;
三、在职研究生报名时间:每年4月的第2周至5月的第2周。
四、学习方式: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已具备申请学位条件的人员和尚不具备申请学位条件的人员开设的一种进修研究生课程的形式,考试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组织,每年两次,采用题库考试。
2、随在校研究生同堂学习、同堂考试:理科基础学科申请学位的人员采用这种学习方式。申请者随在校研究生同堂学习、同堂考试,并采用相同评卷标准。
五、考试方式:
1、考试课程科目、内容按兰州大学在职研究生相应学科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确定;
2、申请人一般在两年内通过兰州大学相同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应课程考试,考试严格按兰州大学相同专业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完成全部学科专业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4.、兰州大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学科专业的必修课实行题库考试。申请者应按时向有关院系提出考试申请,各院系集中上报考生名单。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每学期组织一次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在每年一月和七月第二周的周六和周日进行;
5、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应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必须进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专业,还应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6、学校为专业课考试不及格者提供二次补考机会,补考费标准为每门课每次50.00元/学分;补考时间安排与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统一组织考试的时间相同。两次补考仍不及格者,本次申请无效;
7、凡在职研究生考试中违反考场纪律者,取消其申请资格。
六、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者应在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经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答辩资格审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答辩申请。
申请者需准备以下材料: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学位委员会确定进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须提交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研究生课程成绩单;
2、硕士学位论文七份;
3、近五年来在各类学术期刊上发表的研究论文,正式出版的专著;
4、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论文答辩未通过,但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必须在答辩委员会决议中注明)者,可以在半年至一年内修改论文,然后申请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七、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将申请人的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经无记名投票,获全体成员半数以上通过后,方可授予硕士学位,并在校内公布,广泛征求意见,若无异议,三个月后颁发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