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项目的战略定位是为国家发展培养立足中国现实、具有国际视野,具备前瞻、反思和创新能力的卓越领导人才,使在职研究生学生能够系统掌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的专业知识,运用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具备在复杂环境下分析解决公共问题的能力,成为高层次、复合型的公共部门领导者。
北京大学MPA教育中心是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主办单位。负责北京大学MPA的招生和教育,进行MPA教育的国际国内合作,主要为机关和非盈利组织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政策领域的高级公共管理学在职研究生人才。
中心依托北京大学政治学在职研究生、管理学、经济学在职研究生等多学科和师资优势,组织政府管理学院50余名教授、副教授,北京大学其他院系及国家行政学院30余名教授、副教授直接参与MPA教学培养工作。中心积极探索MPA教育管理创新,创办“北京大学公共政策讲坛”,推广“体验式素质培训”,开展“北大MPA万里行”,实施“敏捷教务”行动,以突出北大特色,支撑MPA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
北京大学将遵循严格管理的原则和弹性化的方式,进行MPA的教育。一方面,严格按照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规定和要求,强化教学质量和学生管理,以一流的课程、教师和教学方式,保证培养质量。另一方面,根据专业硕士学位的特点,借鉴北大MBA等硕士专业学位的办学模式和经验,在培养方向、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以实现北京大学MPA培养一流政府和公共管理人才的基本目标。
【专业方向】
01 政府治理方向(招生报名系统里对应的是“政管非全MPA”)
02 政府运行保障管理方向(面向在各级党政机关和全国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工作及对该领域感兴趣的人员招考)
【报考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前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要求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应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认证书,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科目】
科目一: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科目二:204英语二
【复试内容】
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和综合能力测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要求成绩合格才能录取。
【参考书目】
《MBA 、MPA 、MPAcc联考大纲》及教辅材料(最新版),机械工业出版社,全国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学习方式】
1、周末上课(周末班)和集中上课(集中班);
2、政府运行保障管理方向采取集中上课方式;
【学 制】2年。
【授 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北京大学招收在职硕士学位研究生,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设政治学、行政管理、公共经济、公共政策、政治经济、城市与区域管理6个系。MPA专业学位教学尤其注重理论联系实践、拓宽学员跨学科的视野。除了MPA专业学位外(包括与国家行政学院的联合MPA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