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拥有哲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流动站、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伦理学、中共党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外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美学、逻辑学、宗教学、科技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等 12 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拥有哲学、政治学、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等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中共党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伦理学、外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政治学理论、行政管理、宗教学、科技哲学、美学等2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及教育硕士(政治学科教学论方向)、公共管理硕士(MPA)等专业学位授予权;
一、公共管理硕士报考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研究生学历并具有2年或以上实践工作经历人员。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3年或以上实践工作经历人员。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学历并具有5年或以上实践工作经历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二、MPA公共管理硕士专业方向:
01 政府政治与地方公共治理
02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
03 国土资源管理与城乡规划管理
三、考试科目:
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4 英语二
四、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五、复试及录取
录取工作由湖南师范大学自行组织。考试成绩发布后,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
录取名单将根据考生的全国联考成绩、复试成绩和考生的工作业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
六、学习方式:
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采取脱产与非全日制兼读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在我校累积脱产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学年。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在职研究生属于非全日制研究生,需要参加全国统考,经过初试复试后方可入学。根据24年度湖南师大发布的招生信息可知在职MPA拟招生90人,考生可以作为参考。
在职MPA报考条件是: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研究生学历并具有2年或以上实践工作经历人员。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3年或以上实践工作经历人员。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学历并具有5年或以上实践工作经历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在职人员也可以选择同等学力申硕公共管理学在职研究生进行学习,同等学力申硕免试入学,一般大专及以上学历就可以报名学习,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本科学历且学士学位满三年的学员可以参加申硕考试,通过申硕考试完成论文答辩后可以授予硕士学位。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在职研究生属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是有固定规定的,每年10月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12月参加与全日制研究生同时进行的全国统考,经过初试复试后方可入学,报考条件是: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研究生学历并具有2年或以上实践工作经历人员。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3年或以上实践工作经历人员。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学历并具有5年或以上实践工作经历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在职人员也可以选择同等学力申硕公共管理在职研究生进行学习,同等学力申硕免试入学,一般大专及以上学历就可以报名学习,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本科学历且学士学位满三年的学员可以参加申硕考试,通过申硕考试完成论文答辩后可以授予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