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以特定法律职业为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以及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等方面需要的高层次的应用型和复合型法律人才及管理在职研究生人才。
上海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上海大学法学院经过多年的建设,已有法学在职研究生一级学科硕士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法学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法学院拥有上海市知识产权培训基地(上海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与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研究院共同成立的上海研究院合作基地(法学学科)。现设知识产权学院和7个教研室,设有上海大学ADR与仲裁研究院等校级研究机构。
【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7、报考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专业方向】
035101法律(非法学)
035102法律(法学)
【初试科目】
1、法律(非法学):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2、法律(法学):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复试科目】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专业知识包括刑法、民法、法理、宪法及法制史。
【培养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非全日制采用分散授课方式,利用双休日授课。
【学 制】一般为3年;
【学位授予】
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凡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和职业需求的变化,很多从业人员开始报考在职研究生提升自己。上海大学在职法律硕士是非全日制的报名方式,与统招生一样,报名学员必须符合条件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和提交个人报考信息,在职研究生报名时间是每年9、10月份。学员需要在报名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事宜,逾期不能补报,只能等到来年的时候再报名。
入学先参加全国联考,即全国统一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一般于每年12月份倒数第二个周六日进行。联考通过后,进入院校复试,由院校自行组织自主命题,所以复试的具体时间、内容、形式需以院校当年的通知为准,被择优录取后方可到校上课,在学制内学完课程并修满学分,通过论文答辩,可获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双证书。
在职人员也可以选择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在职研究生进行学习,是免试入学的类型,满足大专及以上学历即可报名学习,基本全年均可提交报名申请;满足本科学历且学士学位满三年的学员可以参加申硕考试,考试通过后同样可以获得含金量高的硕士学位证书助力职业发展,非常适合广大在职人员报名学习。
上海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初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复试科目: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中国法制史。上海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培养方式为非全日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学生可以不脱产入校学习;毕业时不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不享受全日制研究生的奖、助学金,不提供住宿,不接收人事档案转递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以特定法律职业为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以及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等方面需要的高层次的应用型和复合型法律人才及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