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舞蹈方向)艺术学专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职研究生)项目培养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高水平的艺术创作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掌握艺术审美认知、审美教育、审美娱乐三种主要功能的理论与方法,有着审美心理结构和较高的审美修养和艺术鉴赏力。
山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物理学、化学、戏剧与影视学;
山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哲学、应用经济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在职研究生、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史、世界史、数学、物理学、化学、心理学在职研究生、地理学、生物学、生态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网络空间安全、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
山西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教育硕士、体育、翻译硕士、生物与医药、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美术与书法、音乐、戏剧与影视、设计、新闻与传播硕士、资源与环境、农业、旅游管理;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项目】
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是国家开辟的一条使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位的渠道。根据《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规定,同等学力人员可以通过参加课程学习班的方式学习相应专业的研究生课程,并参加山西师范大学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核”,考核合格,且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学员,依据相关规定,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学科目录】01 舞蹈方向
【报名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有一定专业基础,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学习方式】本校采取线上学习的形式。
【授课计划】分为两个学习阶段,即课程学习和研学阶段,两个学习阶段完成后进行课程考核。
【考核方式】单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考核成绩≥60 分为合格。
【授予证书】
修完所申请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考核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山西师范大学颁发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水平认定证书。
【申请硕士学位条件】
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1、通过我校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考核。
2、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国考”)。
3、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在半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通过。
4、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我校课程学习考核以及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超期未完成者,本次申请无效。自通过全部考试之日起,申请人须在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并通过。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者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符合条件的学员,可以按照《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山西师范大学相关规定,申请授予山西师范大学艺术学硕士学位 。
【考试科目】
1、全国统考外国语考试语种: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2、全国统考学科统考学科综合考试科目:无;
注:
1、学科综合水平对应考试科目为无的学科专业表示没有综合水平考试,但必须通过外国语水平考试。
2、上表中考试科目具体按照《关于做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如有变化,以国家公布的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