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医学院研究生教育被批准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人才培养项目”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研究生培养项目。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设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生物学、护理学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一、报名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后,在本学科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至少三年,完成二级学科临床能力训练,结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并通过考核。
二、接受申请的学科、专业:
基础医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临床医学(含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内科学(心血管病学、血液病学、呼吸系病学、消化系病学、内分泌与代谢病学、肾脏病学、传染病学、风湿病学),外科学(普通外科学、骨外科学、泌尿外科学、胸心血管外科学、神经外科学、整形外科学、显微重建外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急诊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麻醉学;
护理学:护理学;
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
中西医结合:中西医结合临床;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药学:药理学;
生物学: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公共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三、学位课程学习:
须通过我校组织的学位课程统一考试并修满学分。周末班只招收潍坊市的学员,外地学员需单位同意脱产到校完成课程学习。不接收孕期妇女报名。
四、全国统一考试:
申请人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已列为学科综合国家统一考试的专业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五、学位论文:
研究生处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组织学位论文阶段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和全国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合格的申请人可允许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申请人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师生双选确定导师,按照潍坊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六、学位授予:
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学位授予按照新修订的《潍坊医学院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具体可以咨询潍坊医学院。申请找导师的时间根据学校要求而不同,无论参加哪种考试时间的在职研究生学习,都不用先找导师。但是与导师的关系建立有所不同,比如5月份申硕考试,是你在学习的过程中就可以与老师建立起良好的关系,对日后的学习和论文答辩都会有所帮助。潍坊医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就规定申请人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师生双选确定导师,按照潍坊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潍坊医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向潍坊医学院申请硕士学位。学位授予按照新修订的《潍坊医学院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