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致力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及具有较强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海政法学院在职研究生报考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研究生报考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七个培养方向:
1、政府法务;
2、刑事司法;
3、民商法;
4、知识产权法;
5、经济法;
6、金融法;
7、国际经济法;
四、考试: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即法律硕士)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一或英语二或俄语或日语)、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硕联考综合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五、学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制二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制三年。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硕士在职研究生是否招生要看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在职学习属于非全日制研究生,需要参加与全日制研究生同时进行的全国统考,经过初试复试后方可入学。
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是: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7、报考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在职人员也可以选择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在职研究生进行学习,同等学力申硕免试入学,一般大专及以上学历就可以报名学习。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参加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硕士招收全日制学习的硕士研究生,采取日常上课(即周一至周五)的形式,学校安排住宿。
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按照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合同培养;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考生选择定向就业的,在网报时务必在“报考类别”处选择“定向就业”;复试时需签订上海政法学院提供的三方协议,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本人签字。三方协议在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官网下载,复试时不能提供该协议的,不能取得复试资格。该类在职研究生考生不能参评学校的奖助学金和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