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应用伦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是一个集科研、教学、职业于一体的专业实践系统,其根本目的是通过职业活动实现伦理治理。“应用伦理专业”的设立不仅有利于吸取先进国家的成功经验和有益成果为我所用,还能通过积极参与应用伦理专业的国际交流进一步融入全球治理体系,带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发展。华东师范大学立足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办学目标,近年来在跨学科在职研究生人才培养方面进行了良好的前期探索。“应用伦理专业”的开设依托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与校内相关专业的学部、院系及校外科研单位、企业事单位展开合作研究与培养模式,打通校内外资源,联结校内外的力量,以培养多学科背景的复合型伦理人才为目标。
哲学系目前拥有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应用伦理专业硕士学位点。下设7个教研室:中国哲学教研室、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研室、外国哲学教研室、逻辑学教研室、宗教学教研室、伦理学教研室、科学技术哲学教研室。中国哲学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哲学一级学科被列入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建设B类计划(上海市重点学科)。哲学专业(本科)为教育部特色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和强基计划,为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基地。以本系为主要依托的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是中国最知名的哲学研究与教育中心之一,以其深厚悠久的学术传统、开放包容的视野与清新质朴的学风,而闻名于海内外学界。本学科坚持融合汇通多样性的思想资源,回应时代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坚持学无中西、学无古今的学术立场,注重逻辑分析与史思统一的研究方法,形成了哲学基础理论创新、古典思想创新阐释与现代哲学衍化的学术特色。本学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化理论为方法,化理论为德性”的教育教学传统,培养家国情怀深厚、专业基础扎实、学术视野开阔、实践能力突出的一流哲学在职研究生人才,服务于国家民族进步和人类社会发展。
【专业方向】
1、教育伦理:
重点关注教育中的伦理问题,如教学伦理与教育管理伦理问题,新兴教育(AI)技术的伦理问题,教育公平与教育政策,教师伦理与师德师风、美德伦理与品格教育等内容,力求培养教育伦理领域的专业人才。我们还将探索“哲学家教育法”,努力为基础教育输送儿童哲学和批判性思维的师资人才。
2、生命医学伦理:
生命医学伦理领域重点研究与基因技术、老龄化、医学实践及公共健康相关的伦理问题。以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和伦理学教研室为基础,面向社会实践需求,针对社会现实问题,积极开展与医学、生命科学、应用伦理、法学等领域的紧密合作,培养生命医学伦理领域的拔尖人才。
3、科技伦理:
瞄准科技领域的前沿问题以及我国的生态现状,聚集伦理学与科技领域的先进研究力量,注重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的交叉融合,致力于新兴科技伦理问题及其对策研究,重点关注人工智能机器人、智慧城市、大数据遥感等研究领域,为推动我国新兴科技的健康发展,以及我国的科技伦理治理输送专业人才。
4、管理伦理:
致力于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层面研究行政和管理方面的伦理问题。运用管理伦理的基本理论与原则,对真实的伦理问题、道德困境加以分析,对管理活动中的伦理道德现象和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对管理行为作出正确的选择,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管理伦理的专业人才。为作出正确的选择,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管理伦理的专业人才。
【报考条件】
学业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同)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于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此类考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属于“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学业水平需满足:高职高专毕业生或本科结业生在毕(结)业后,在普通高校本科阶段、成人高考专升本阶段、自学考试本科阶段或其他本科学习阶段,修读过8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必修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能够在研究生复试阶段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报考我校的,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校级)同意并出具证明。
6、现役军人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还应遵守军队相关部门要求。
7、我校不接受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科目三:634-哲学综合
科目四:871-应用伦理学
【考试范围】
634 哲学综合:
“哲学综合”科目考试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国哲学、外国哲学三部分,每部分各占50分,考试内容为: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部分: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物质与世界,实践与世界联系与发展,发展的基本规律,社会及其基本结构,历史规律与社会形态,认识与实践,认识形式与认识过程,认识活动与思维方法,真理与价值,个人与社会,社会进步与人的发展。
2、中国哲学部分:先秦哲学。
3、外国哲学部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笛卡尔、休谟、康德、黑格尔。
871 应用伦理学:
考试内容:考生应熟悉应用伦理学的研究方法及其各分支领域的主要问题及争论,如人工智能伦理学、生命医学伦理学、教育伦理学以及管理伦理学的主要问题及伦理争论,并能运用相关的伦理学知识、理论或方法对这些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及论证。
【参考书目】
卢风、肖巍主编 《应用伦理学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甘绍平、余涌主编《应用伦理学教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复试要求】
1、英语听力测试、口语面试;
2、本方向综合知识面试,着重考察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基本理论的内容(参考书目:程炼:《伦理学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3、围绕与培养方向相关的最具代表性成果(如课程论文)或研究计划、研究兴趣进行个人陈述与答辩。
【培养地点】闵行校区;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
【学 制】2.5年;
【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