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建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面向我国城乡发展新阶段对新型建筑学专业人才的需求,以服务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需求为导向,聚焦中部地区高密度城乡人居环境,培养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学科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建筑设计创作能力及独立开展建筑学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国际视野和专业技能的行业在职研究生人才。
【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后满2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两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专业领域】
01 建筑历史与理论
02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03 建筑技术科学
04 城市设计
【专业课程】
建筑与城市设计I、建筑与城市设计II、建筑与城市设计III、建筑历史与理论专题、现代建筑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前沿、低碳城市与健康环境、建筑遗产保护专题、建筑策划与使用后评估;
【考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1英语一;
科目三:355建筑学基础;
科目四:504建筑设计(4小时);
【学习方式】全日制。
【学 制】基本学制为2.5年。
【学历与学位】
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的,准予毕业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学校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