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建筑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项目立足地域,逐步形成“人文引领,数字支撑”的专业特色,致力于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综合的科研素质,创新精神与能力,能够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在职研究生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造应我国现代化建设对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需要,致力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筑学专业高级人才,具备从事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建筑历史研究与遗产保护、建筑技术研究与设计、建成环境数字分析与设计等方面工作的能力。
城市设计学院目前已经形成规划设计、建筑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设计等完备的科研与教学体系,拥有建筑学和城乡规划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及博士后流动站,建筑学、城乡规划学、设计学在职研究生、数字化设计与仿真、建筑学(专业学位)、城市规划等六个硕士点。建筑学和城乡规划学两个学科为湖北省在职研究生重点学科。
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涵盖哲学、经济学在职研究生、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6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4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专业领域】
01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02 建筑历史与理论
03 建筑技术科学
04 城市设计
【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单位的退学手续。
6、本专业招收以下考生:建筑学专业、相关专业(规划/风景/艺设)及相关工科专业;
【考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1英语(一)
科目三:355建筑学基础
科目四:501建筑设计(3小时)
【参考教材】
355建筑学基础:
1、外国建筑史(19世纪末叶以前)(第四版)陈志华,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中国建筑史(第七版)潘谷西,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3、外国近现代史(第二版)罗小米,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4、中西建筑十五讲,贾东,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第一版,第11/12/13讲;
【复试科目】501建筑设计,考生自备A2不透明白色作图纸、绘图板及作图工具。
【专项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并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考生填写《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后,到生源所在地省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盖章,并按各考点要求进行报名。
【推免免试】
1、申请人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等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现就读学校的推免资格,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2、申请人为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录取类别】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可参加就业派遣,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档案未按规定时间转入我校者将无法正常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户口可自愿选择是否转入我校(如户口选择转入,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过期将无法转入)。
定向就业研究生:不参加就业派遣,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派遣单位为定向就业协议书签署单位。考生人事档案、户口等不转入中国传媒大学。未按规定时间将签订完整的定向就业协议书提交我校者将无法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培养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习,非全日制周末上课,实行学分制;
【学 制】3年;
【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授建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