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根据学位委员会要求,将原“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正式更名为“课程研修班”,并接受研究生院对在职人员的招生、培养、课程水平认定和申请学位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严格招生和学位授予资格条件审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及要求不变。
华北电力大学可再生能源与清洁能源方向课程研修班(同等学力申硕)主要面向能源(电力)企业、政府环保部门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培养高层次的工程技术人才和工程管理人才。
华北电力大学校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两地实行一体化管理。拥有“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热能工程”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电气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两个学科分别位列A档和A-档;“工程学”“环境/生态学”“材料科学”“化学”和“社会科学”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行列,其中“工程学”学科进入全球前100行列;拥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3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和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形成了培养本科、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
3、大专学历,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者,也可参加研修班课程的学习。
二、课程设置:按照《华北电力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设置。
三、学习年限:学制2年,学习年限2-6年。分为课程研修班和申请硕士学位2个阶段。
四、教学管理:采取学分制,修满学分,考试合格,准予结业。
五、授课方式:采用在学校集中授课和网络课堂等多种方式。
六、上课地点:北京、保定、苏州研究院;
七、学分转化: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研修班学员如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被我校录取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可以申请免修已经取得合格成绩的,从取得成绩之日到入学之日三年内的相关课程。学费相应转入。
八、证书颁发:
1、研修班证书。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者,经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考核合格后,颁发“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证书”(证书加盖学校钢印、校印、校长印)。
2、硕士学位证书。取得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证书并通过国家统考后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者,可获得华北电力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九、申请硕士学位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完成同等学力课程研修班的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考试合格(简称“校考”)。
3、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国考”)。
4、资格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必须在六年内(资审通过之日起算)通过“校考”与“国考”,并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在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并通过。
十、全国统考科目: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十一、收费标准:
1、培训费一:每名学员30000元,学员必须在入学前一次性交清,该部分培训费全部进入华北电力大学财务处账户,由学校财务处出具正式发票。
2、培训费二:每名学员20000元,只对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收取,该部分培训费全部进入华北电力大学财务处账户,由学校财务处出具正式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