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音乐学院音乐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大美育育人理念,培养具备高尚道德、国际视野、民族情怀、基础扎实的卓越音乐人才。
音乐学院现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在职研究生学科硕士点,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三个本科专业。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苏州大学中国昆曲评弹研究院、高校美育研究中心均设立或者挂靠在我院,成为我院音乐学在职研究生人才培养的又一沃土。
【专业领域】
135200 音乐(全日制/非全日制)
01 作曲
02 指挥
03 钢琴演奏
04 管弦乐器演奏
05 声乐表演
06 音乐教育(钢琴)
07 音乐教育(声乐)
08 音乐教育(器乐)
【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单位的退学手续。
【考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4英语(二)或203日语
科目三:665中外音乐史(自命题)
科目四:880和声写作与作品分析(自命题)
【复试科目】
028002专业主项考试、综合(面试):
1、专业主项考试:根据研究方向设置符合专业特点的主项考试内容,例如:作曲方向为专业笔试。指挥方向为指挥能力测试。音乐表演方向为演奏能力测试,音乐教育方向为音乐教育能力测试,具体要求参照音乐学院网站。
2、综合面试:考查考生的专业综合能力,例如演奏或研究经历、外语沟通能力等。
本科非音乐专业考生加试科目:基本乐理、器乐表演技能;
【参考书目】
665中外音乐史:
《西方音乐通史》于润洋,上海音乐出版社;
《中国音乐史简明教程》(上、下册),刘再生,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880和声写作与作品分析:
《和声学教程》(上下册),斯波索宾等 著(陈敏译),人民音乐出版社;
《曲式与作品分析》(修订版),吴祖强,人民音乐出版社;
《音乐作品分析实用教程》张璟,上海教育出版社;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实行学分制;
【学习地点】独墅湖校区
【学 制】3年;
【学 费】20000元/生/学年;
【学历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苏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历学位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授音乐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