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艺术硕士(美术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具备系统专业知识与水平技能、良好综合素质的高层次美术在职研究生专业人才,能胜任文化艺术产业与事业方面所需的创作、管理、策划等相关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在职研究生人才;根植于民族地区丰富的文化资源,立足于本土地域文化和民族艺术,服务于国家文化发展战略,适应区域文化发展以及行业需求。
一、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专业方向:
01 中国画(含书法)创作与研究方向
02 西画创作与研究方向
03 民族地区美术教育研究方向
三、初试考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625美术设计基础;
833艺术基础理论
四、复试考试科目(笔试):美术基础综合(含:绘画、书法、设计、命题写作);
五、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美术设计(含书法)基础、美术设计(含书法)命题创作;
六、参考书目:
625美术设计基础
1、《绘画构图与创作》蒋跃著,安徽美术出版社;
2、《当代创意素描教程》,孙人著,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
833艺术基础理论:
1、马工程教材《艺术学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
2、《中国美术简史》,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史系中国美术史教研室编,中国青年出版社;
3、《外国美术简史》,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美术史系列国外美术史教研室编,中国青年出版社。
七、学习年限:2-3年。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八、学位授予:
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根据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按规定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