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Fine Arts,英文缩写为MFA(代码1352)。艺术硕士在职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目标为高层次、应用型艺术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人才。艺术类在职研究生包括音乐、戏剧、戏曲、电影、广播电视、舞蹈、美术、艺术设计等艺术创作领域。
艺术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对象一般为学士学位获得者,有艺术创作实践经历。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毕业五年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符合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艺术类在职研究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高水平的艺术创作技能、系统的专业知识、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胜任本专业艺术创作领域的各种表现形式。
艺术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采用初试与复试相结合的办法;初试实行全国联考,复试由招生单位单独组织。入学考试着重考核学生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教学内容突出专业创作特点,以专业实践为主,同时注重艺术理论的培养和艺术素养的提高;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与技能技巧训练及艺术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完成课程学习后,根据创作领域,艺术专业在职研究生要进行作品展映或舞台表演,通过专业考核。
艺术硕士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必须与艺术创作实践紧密相联,根据创作领域,结合作品展映或舞台表演创作实践,在对作品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完成。艺术在职研究生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专业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从业方向在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工作。文艺单位、艺术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出版、广播影视部门等。
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挂靠中央音乐学院。
从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起,专业学位删除艺术(1351),新增音乐(1352)、舞蹈(1353)、戏剧与影视(1354)、戏曲与曲艺(1355)、美术与书法(1356)、设计(1357),均可授予硕士、博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