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学院金融学院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注重对在校研究生学术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专门制定了《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考核管理办法》,要求导师必须带领学生参与科研活动,对在校硕士生发表高水平论文给予科研奖励。鼓励研究生参加全国性学术交流活动。
一、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试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培养方式及学制:采用全日制的培养方式,学制为3年。
四、学历学位:
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