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保险硕士教育中心保险硕士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项目面向保险公司、保险监管机构、灾害预防和控制机构、社会保障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等,培养掌握经济学、金融学基础知识,具有从事风险评估与管理、保险产品设计、保险精算、保险财务管理、保险资本运营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保险专业人才。
【专业领域】
01 数字经济与保险实务
02 保险精算
03 保险企业运营与管理
04 保险理论与政策
【主要课程】
保险理论研究、保险法律制度与监管、宏观经济政策、保险财务分析、风险管理与控制、精算学原理、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财险与责任保险理论与实务、人身保险理论与实务、保险数理基础、保险企业经营管理、保险前沿文献导读、保险科技、海上保险、再保险理论与实务、互联网保险、合同法与保险、专业英语、信用风险研究、保险大数据分析、保险经济博弈论等。
【报考条件】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升本,并已取得专升本所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合格成绩5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已独立公开发表与拟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初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4英语(二)
科目三:396经济类综合能力
科目四:435保险专业基础(包括保险学原理、风险管理学)
【复试科目】风险管理;
【考试大纲】
保险专业基础:
包括经济学、金融学和保险学原理三部分,其中经济学部分占40%,包括消费者行为理论、生产理论、市场均衡、成本理论与宏观经济学基础等;金融学基础占20%,包括货币与货币制度、信用、金融市场、金融机构、货币政策等;保险学原理占40%,包括风险与保险、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保险经营、保险市场等。
风险管理:
包括风险原理、企业面临的风险、风险管理的实践与目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的措施及选择等内容。考察学生对风险管理的基本思想、基本方法及本领域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注重对学生知识结构和理论功底的考察,尤其是对学生使用风险管理原理分析和处理风险事故能力的考察。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实行学分制;
【学习地点】广州校区;
【学 制】2年;
【学 费】18000元/学年;
【学历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历学位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授保险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