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Insurance 简称MI)(代码0255)非全日制研究生面向各类保险公司、保险监管机构、灾害预防和控制机构、社会保障组织和各类企事业单位。保险硕士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掌握经济学基础知识。具有从事风险评估与管理、保险产品设计、保险精算、保险财务管理和保险运营管理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保险专门人才。
保险硕士MI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保险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保险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过程须突出保险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保险硕士专任教师须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重视吸收来自保险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构建“双师型”的师资结构。
学位论文须密切结合保险实际,体现学生运用保险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保险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类型可采用保险项目设计与评估、实务研究、政策研究等形式。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保险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保险硕士MI对应的职业类型:保险经纪人从业人员、保险代理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
全国保险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在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根据风险管理与保险行业及相关领域的需要,为培养具有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置的。遵循北大“厚基础、宽口径”的办学思想,通过规范的教学内容和先进的教学方式,面向保险业所涵盖的各类机构,社会保险部门,商业银行与相关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财富管理与私人理财业务部门,涉及风险管理规划的各类政府、事业、文教机构和商业、外贸与大型企业集团,需要开展风险管理与保险市场研究的各类组织与机构,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理论和实务基础,能够从事风险管理与保险相关实务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人才。
面向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保险监管机构、灾害预防和控制机构、社会保障机构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培养具有良好的风险管理基础和保险业务知识,能够从事风险管理、保险实务和保险监管等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保险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