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大学城市经济与管理学院社会工作硕士MSW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项目依托学校建筑工程学科优势,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坚持社工专业本色的同时,形成了社区营造、社区规划和社区建设的专业特色。培养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承担专业工作能力的高水平社会工作人才。社会学在职研究生毕业生就业去向主要为专业对口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等。
北京建筑大学社会工作硕士学位点为了适应新型城镇化、乡村建设及城市管理等领域对于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需求,突出培养应用型高级实务社工人才,大力创新培养模式,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及城市保护与更新,如北京市乡村振兴项目、全国传统村落保护及传承项目、北京西四北古都风貌整理与复兴、城市副中心通州南大街复兴规划等未来城市设计高精尖创新中心项目,通过理论探讨、课题研究、境内外实习、实践等方式让学生体悟社会工作专业理论、提升专业技术和能力。
【专业领域】035200 社会工作硕士
01 城市发展与社区营造
02 临床社会工作
03 社会服务机构管理
【招生对象】
1、教育、民政、劳动、社会保险和卫生部门的管理人员;
2、工会、青少年、妇女、社区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优秀在职人员;
3、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优秀工作人员;
4、有意于从事社会工作的社会各界精英人士。
【报考条件】
考生前置专业社会工作、心理学、社会学、社会政策、城市管理、法学;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入学当年学校公布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相当于国内本科毕业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注: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所报考的学院,经学院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时须提交报考学院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考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4英语(二)
科目三:331社会工作原理
科目四:437社会工作实务
【参考书目】
331社会工作原理:
《社会工作导论》[M],第三版,王思斌,北京大学出版社;
《社会学教程》[M],第五版,王思斌,北京大学出版社;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M],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中国社会出版社;
《社会工作专业英语》[M],赵仲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437社会工作实务: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M],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中国社会出版社;
《社会研究方法》[M],第六版,风笑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社会政策导论》[M],第三版,杨伟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专项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所有定向考生录取前必须签定定向培养协议。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实行学分制;
【学习地点】西城校区
【学 制】2年;
【学 费】8000元/学年;
【学历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历学位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授予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