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税务硕士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项目面向税务机关、企业、中介机构及司法部门等相关职业部门,培养系统掌握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制度、税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充分了解税务稽查、税务筹划以及税务代理等高级税收实务并熟练掌握其分析方法与操作技能。税务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具有解决实际涉税问题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上海理工大学应用经济学在职研究生学科具有优良的国际化办学传统。获得应用经济学一级硕士学位授予权。经申报批准设置交叉学科金融管理工程二级博士点学科(隶属于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培养金融管理高层次人才30余人。目前应用经济学招生培养涵盖国民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在职研究生、国际经济与贸易、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统计学等二级学科。获批上海在职研究生教委重点学科,在教育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位居全国第45名。
【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我校规定的统一入学报到之日前(统一入学报到时间可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当年相关通知或当年录取通知书)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 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通过英语四级(CET-4)。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核验。
6、全日制研究方向只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
【研究方向】
01 先进制造业税务管理
02 高收入群体税收筹划
03 数字经济与税收治理
【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96经济类综合能力、433税务专业基础;
【复试科目】
1、面试(个人综合素质及英语口语)
2、考试科目:税收学原理;
【参考书目】
396经济类综合能力:全国统考科目;
433税务专业基础:
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
《税收学原理》(第四版),王玮,清华大学出版社;
《税法》田发、范晓静,清华大学出版社;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
【学 制】2年;
【学位授予】
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凡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