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税务硕士面向税务、司法等国家机关、企业、中介机构等相关职业,培养具有从事税务相关职业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在职研究生专门人才。税务硕士就业前景:税务管理机关、企业税务部门等。
一、税务硕士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免试研究生:
税务硕士专业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直接参加硕士生复试。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学校领取校验码并到所在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含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被接收的推免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后不得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资格,列为统考生。
三、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2-4年。
四、考试方式:
1、参加全国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2、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3、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税务专业基础。
五、复试安排: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税收理论与实务。
六、录取条件
根据湖南大学确定的录取标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湖大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收税务硕士的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
七、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湖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湖南大学税务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属于学历教育,毕业后可以获得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双证。报考条件是: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湖南大学税务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④433税务专业基础,复试专业课:F2512税收理论与实务。湖南大学税务专业硕士学位: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式相同,都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