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税务专业硕士学位面向税务、司法等国家机关、企业、中介机构等相关职业,以培养具有从事税务相关职业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系统掌握现代税收理论、实务与技能,能综合运用税收和会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战略意识和风险意识,具有较强的税收规划能力和解决税收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基本要求。
一、税务硕士报名条件:
只招收在职考生。如果被录取,考生的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不转入厦门大学,学校不安排住宿。
报考以上在职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或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税务硕士课程设置:
1、核心课程: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微观经济学、中国经济问题、税收理论与政策、中国税制专题、国际税收专题、税务管理专题、税务筹划专题;
2、选修课程:税务稽查专题、高级税务会计、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纳税评估实务、税务代理实务、税收信息化、税务争议专题、公文写作、财务会计理论和实务、财务报表分析、经济法专题、战略管理、公共管理、数量分析方法;
三、入学考试:
1、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全国统考)
2、204-英语二(100分、全国统考)
3、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150分、全国统考)
4、431或433、434-专业综合(150分、自主命题)
复试内容:经济学、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
四、录取方式:
1、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总成绩排序,结合素质考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五、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由厦门大学颁发的、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税务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六、学习方式:在职学制2.5年;9月入学;税务专业全脱产上课,寒、暑假期休息。
七、缴费信息:在职双证学费待定(含论文指导答辩费,不含资料费、教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