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面向税务机关、企业、中介机构及司法部门等相关职业,系统掌握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制度、税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充分了解税务稽查、税务筹划以及税务代理等高级税收实务并熟练掌握其分析方法与操作技能,具有解决实际涉税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在职研究生人才。
北京大学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系统地掌握现代税收理论与实务以及财经、会计、法律、公共管理等相关领域的知识与技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战略意识,同时具有税务工作的领导潜质和很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税务硕士项目秉承北京大学“厚基础、宽口径”的办学思想,力争通过税务硕士项目的培养,使得每一位北京大学的税务硕士都成为基础厚、视野宽、素质高、能力强、修养好的北大人,成为情商优秀、智商超群、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税务专业人才。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进行了研究生招生结构的优化调整,不再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所有专业硕士的培养,皆采用校内校外导师双导师制度,致力于培养兼具扎实理论基础与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学院现有经济学在职研究生、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保险学、财政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等本科专业,有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经济史、经济思想史、世界经济、金融学、财政学在职研究生、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等学术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及金融硕士、保险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等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还有国内最早设立的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在“双一流建设”名单中,北京大学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同时入选。
【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6、对按同等学力条件报考的考生,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曾经发表专业论文或取得其他创新成果;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本人英语水平证明。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7、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8、在校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初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4英语(二)
科目三:303数学(三)
科目四:433税务专业基础(包括财政学、财务会计)
【复试要求】
1、专业课和综合素质考核
2、外语能力考核(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3、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入围复试要求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安排待复试时通知。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
【学 制】2年;
【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