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Taxation 简称MT)(代码0253)面向税务机关、企业、中介机构及司法部门等相关职业部门,培养系统掌握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制度、税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充分了解税务稽查、税务筹划以及税务代理等高级税收实务并熟练掌握其分析方法与操作技能。税务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具有解决实际涉税问题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税务硕士MT的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税务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税务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过程须突出税务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
税务硕士专任教师须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重视吸收来自税务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构建“双师型”的师资结构。
学位论文须与税务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税务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程税务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类型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税务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税务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税务硕士专业学位。
积极推进税务硕士专业学位与税务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
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税务硕士对应的职业类型:注册税务师、税收征管人员。
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订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制订和修订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专业学位授予标准,制订和修订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评估标准;研究并指导开展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组织开展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等。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是全国税务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完成指导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以及有关教育、人力资源及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秘书处设在厦门大学。
适应社会对税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培养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富有创新意识及创新能力,系统掌握税收基本理论与政策、税收制度、税务管理、税务筹划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能够解决涉税实际问题的高层次、应用型税务专门人才。
具备职业道德素养、国际化视野以及家国情怀,系统掌握税收理论与方法,具有高级税收实务能力,服务于税务、司法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中介机构,能够解决实际涉税问题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为适应我国现代税务事业发展对税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税务人才培养体系,创新税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税务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置的。税务硕士以税收学专业为依托,以经济理论为基础,集宏观、微观经济研究于一身,跨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等多科领域,综合运用税收、会计和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研究现代税收理论、实务与技能。税务硕士面向税务、司法等国家机关、企业、中介机构等相关部门,致力于培养具有从事税务相关职业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高层次、国际化、应用型专门人才。
为适应我国现代税务事业发展对税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税务人才培养体系,创新税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税务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置的。税务硕士以税收学专业为依托,以经济理论为基础,集宏观、微观经济研究于一身,跨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等多科领域,综合运用税收、会计和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研究现代税收理论、实务与技能。税务硕士面向税务、司法等国家机关、企业、中介机构等相关部门,致力于培养具有从事税务相关职业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高层次、国际化、应用型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