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接受西方经济学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班(在职研究生)把经济学理论研究与中国经济改革开放的实际情况有机结合,培养了解经济运行规律、掌握现代经济学分析工具、熟悉经济管理实践经验,以适应国家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跨国公司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对于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的要求。
经济研究院是直属山东大学、独立建制的科研和研究生培养机构。对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同等重视,在产权理论和制度经济学(包括法经济学)、一般均衡理论、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经济周期与经济增长理论、公共经济学、人力资本理论等领域取得了一些重要的基础性的研究成果。
一、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申请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优异成绩。
二、研究方向:
01 制度经济学
02 博弈论与微观经济学
03 现代宏微观经济学
04 经济学说史
05 计量经济学
三、全国统考科目:
1、应试语种:英语;
2、学科综合:经济学;
四、考试大纲及指南、版本: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第六版);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经济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第四版);
五、培养管理
我校将对资格确认通过者进行入册、转为在册申请人,认定为新生,并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入学报到须知。新生须按通知要求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在册申请人自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须在五年内通过我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在册申请人须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半年内完成。
六、学位授予:
对通过经济学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山东大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