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接受保险学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班(在职研究生)系统掌握经济学、金融学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扎实的保险学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富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人才。毕业生可胜任在金融机构特别是各类保险机构的经营管理工作或在大型企业、机关、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的风险管理、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保险学院设有保险学在职研究生、风险管理与精算学术型硕士和保险专业硕士三个硕士点,是应用经济学博士点覆盖学科,入选山东省应用经济学一流学科。有两个本科专业:保险学专业和精算学专业,其中保险学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精算学专业是国内第二批设立该专业的高校,也是目前山东省唯一开设精算学本科专业的高校。
一、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有一定工作经验的银行、证券、基金、保险、期货以及其他相关专业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学习,具有大专学历的学员,不能申请硕士学位,只颁发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
3、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学员,可以免试入学,在通过全国统考和论文答辩后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二、课程设置:
公共课: | |
01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 02 西方经济学 |
03 国际经济学 | 04 财政学 |
05 货币银行学 | 06 英语 |
专业课: | |
01 保险学研究 | 02 保险法与案例分析 |
03 风险管理研究 | 04 财产保险专题 |
05 人身保险专题 | 06 保险法律制度与监管 |
三、教学管理:
由教学经验丰富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导师授课。教学形式采取教师讲授、课程辅导与专题讨论等多种方式,确保授课时数和质量。
四、结业考试:
课程学习阶段(一年半)。从研究生教育培养和在职人员不脱产学习的实际出发,学员通过参加课程设置方案中规定的公共课和专业课课程的学习。
各学期末举行本学期所开设课程的期末考试,课程考试成绩由学院统计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录入存档管理,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
五、两门全国统考课考试:
1、外国语和经济类、管理类综合课,由教育部统一组织,五月份考试;
2、学士学位满3年,且获得课程班结业证后方可申请考试;
3、考试通过后,按要求提交学位论文,并进行答辩;
4、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可授予山东财经大学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的经济学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