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东莞)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东莞产业发展需要,依托双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研发及产业孵化等方面的优势,在东莞开展在职研究生联合培养,推动实现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莞上课、在莞实习、在莞就业的目标。
相关优惠政策:
1、学费补贴:非全日制学生,东莞市政府给予 50%的学费补贴;
2、生活补贴:全日制研究生,来莞参加专业实践的,实践满 6 个月后享受东莞市政府给予 1500元/月的生活补贴,一年最多补助 10 个月;
3、交通报销:每年报销一次高校往返东莞交通(高铁二等座标准);
4、住宿保障:东莞市政府免费提供住宿,联合培养(实践)单位在松山湖及邻近镇区的入住松山湖幸福花园人才公寓,两人间,拎包入住;在其它镇区的由联合培养(实践)单位提供;
5、实习就业:在东莞市联合培养企业实践期间给予实习工资(具体以协议为准);毕业后推荐就业机会,自愿选择就业单位,工资按企业薪酬标准执行。
一、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升本,并已取得专升本主干课程合格成绩5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已独立公开发表与拟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专业方向:
01 电子材料与器件
02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03 纳米复合材料与工程
04 材料基因工程
05 有机及高分子功能材料与工程
06 印制电路与印制电子技术
三、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302数学二、818固体物理;
四、复试:
包括背景审核和面试,复试成绩由专家根据考生背景资料和面试情况评定。面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英语应用能力、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五、学制:2年;
六、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学习,周末上课或月度集中上课;
七、上课地点:东莞在职研究生校区;
八、学历与学位
在规定年限内,学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批准,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