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材料工程方向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项目致力于材料的性能优化、工艺优化、新材料研发与材料合理应用。材料工程领域主要涉及到材料制备(合成、生产)工艺、材料加工工艺、材料组织结构表征和材料性能测试等环节,因此材料工程领域的硕士研究生在解决材料工程领域问题时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包括沟通、交流、组织能力。
【专业领域】085601 材料工程(含:材料物理与化学化工、纳米材料、生物医用材料、能源功能材料)
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
2、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
3、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
4、工程技术研究院: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
5、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
6、新材料技术研究院(含北京材料基因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
7、顺德创新学院:材料学;
8、碳中和研究院: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
9、前沿交叉科学技术研究院: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
【报考条件】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入学当年学校公布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相当于国内本科毕业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名;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部门公章的原件);
6、已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在网上报名确认时提交认证报告。
【初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1英语(一)
科目三:302数学(二)
科目四:814材料科学与基础、805材料物理与化学综合、807材料成形理论基础;
【复试科目】
527固体物理 或 528无机材料物理化学 或 529高分子物理与化学 或 530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或 531粉末冶金学 或 532塑性加工原理 或 533材料分析方法
【参考书目】
805材料物理与化学综合:
《热力学-统计物理》汪志诚,第六版;
《结构化学基础》周公度、段连运,第四版;
807材料成形理论基础:
《材料成形理论基础》李静媛,冶金工业出版社;
《材料成形理论基础》刘雅政,国防工业出版社;
《金属学》第2版,宋维锡,冶金工业出版社;
814材料科学与基础:
《材料科学基础》第三版,胡庚祥 等,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第一版,刘国权,高等教育出版社;
《金属学》第二版,宋维锡,冶金工业出版社;
【推免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专项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学历要求: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实行学分制;
【学习地点】学院路校区
【学 制】3年;
【学 费】8000元/学年;
【学历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历学位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授予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