疆大材料工程在职研究生继续招生,疆大在职研究生教育形成8个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布局合理的学科体系。疆大在职研究生学院依托23个学院,1个独立学院,1个教学研究部,4个教学实践中心,8个研究所,1个干旱半干旱可持续发展国际研究中心,形成了良好的学位与在职研究生教育发展建设平台。疆大在职研究生师资现有专任教师1659人,其中,教授191人,副教授596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226人,硕士学位人员798人;博士生导师67人,硕士生导师44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自治区优秀专家13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计划”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7人。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关注招生专业目录中学院或专业是否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外国语考试语种仅限英语。
全国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三、考试方式
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成绩一年有效。考生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
第二阶段,参加了第一阶段考试的考生,到我校申请参加由疆大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
四、录取方式
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分数线由疆大自行划定,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专业课成绩、相关测试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报考教育部下达招生规模内硕士生的考生,不得转录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录取限额内的在职攻读硕士生。
五、学习年限
材料工程在职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主要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利用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上课。
新疆大学材料工程专业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815材料科学基础,复试科目:材料现代分析方法,加试科目:材料物理。材料科学基础参考书目:《材料科学基础》(第三版),胡赓祥、蔡珣、戎咏华,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0年5月。《材料科学基础》(第一版),余永宁,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5月。《材料科学基础》(第一版),潘金生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