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业大学新能源科学与技术研究院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项目面向国防工业和区域经济,培养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掌握材料与化工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可在材料、化工领域从事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领域】085600 材料与化工
01 先进储能材料工程(指导老师:潘洪革、陈建、范新会、坚增运、杨亚雄)
02 光催化材料工程(指导老师:潘洪革、陈建、惠增哲、刘江南、杨亚雄)
03 新型超轻质材料工程(指导老师:惠增哲、刘江南、范新会、坚增运、杨巍、刘志学、徐大鹏)
【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初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4英语(二)
科目三:302数学(二)
科目四:805材料科学基础
【复试科目】材料电化学;
【参考书目】
《材料科学基础》徐恒钧,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电化学原理》第4版,李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
【推免条件】
凡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的推免生。通过学校初审的推免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确认复试通知的推免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学生证、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其他有关材料(如英语水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加 分】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培养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习,非全日制采取周末或集中授课,实行学分制;
【学习地点】未央校区
【学 制】3年;
【学 费】8000元/年;
【学历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历学位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授予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