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功能材料与智能制造研究院(苏州)材料工程专业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项目面向“新工科”发展趋势和需求,以功能材料研究为基础研制核心功能器件,并结合人工智能、数字孪生及智能制造技术,重点建设功能材料与器件、功能感知与系统应用、新能源材料与系统、智能制造与极限制造以及健康工程等研究中心,发展系统化工程应用能力,支撑和推动固体微结构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在苏延伸,建成国际一流的新型工科集成创新平台和世界一流高水平工程人才培养基地,为苏州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声学等重点产业的发展提供支撑。
【专业领域】085601 材料工程
01 先进功能材料及制造技术
02 能源材料
【报考条件】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我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相关专业本科的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期间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由报考学院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初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4英语(二)
科目三:302数学(二)
科目四:839材料物理基础/848材料化学基础
【考试大纲】
《材料与化工基础》由《材料科学基础》和《高分子化学》两门课构成。内容来源于《材料科学基础》中的“晶体化学基本原理”、“晶体结构”和“晶体结构缺陷”;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背景选做《材料科学基础》或《高分子化学》。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实行学分制;
【学习地点】苏州校区
【学 制】3年;
【学 费】全日制10000元/学年;
【学历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历学位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授予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