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博士生导师白景明教授应邀做“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探讨”的在职研究生专题报告。白景明教授结合我国宏观经济发展的形式和财政体制改革发展的现状,就财政体制改革的定位、事权与支出责任关系、国内外财政管理体制差异等方面做了财政学在职研究生深入讲解。
财政体制指国家通过规定各级政权管理财政收支的权限和各企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上的权限,据以处理国家各级政权之间,国家与企事业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的管理制度。它是国家财政管理工作中的一项主要制度。广义的财政管理体制包括预算管理体制、税收管理体制和财务管理体制等;狭义的财政管理体制仅指预算管理体制。
我国预算管理体制进行过多次改革,总体上是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由高度集中管理体制,到逐步实行多种形式的分级管理体制。我国现行的预算管理体制是1994年起实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
白景明,研究员、博导,白景明现担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财政研究"和"中国财经信息资料"两刊副主编、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专家、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山东大学、武汉大学等院校客座教授。
主要研究领域为宏观经济、税制改革、国家预算。目前重点研究税制改革和国家预算。
著作有《公共经济》、《资金市场》、《财政与发展》、《公共部门经济学》(译著)、《广东南海模式与建立中国式绩效预算》、《服务经济学》等8本著作,在国内报刊发表论文、经济评论200余篇,其中与贾康同志合作的《县乡财政解困与财政体制创新》一文获第十届"孙冶方经济科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