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在职研究生培养掌握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的坚实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以及解决工程问题的现代化实验研究方法和技术手段;具有独立从事新产品开发设计的能力、生产工艺设计及实施的能力、工程管理的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阅读、翻译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的外文资料并具备一般的外语交际能力。
一、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课程设置:
1、基础课: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外语、高等工程数学、计算机图形处理及软件工程基础、企业管理。
2、技术课:海洋结构物理原理及设计、船舶原理与设计、船舶与海洋结构物强度、流体力学、海洋防腐技术、船舶与海洋结构物在波浪中的运动理论、决策理论与方法、结构可靠性原理。
3、专业课:工程技术经济论证方法、企业信息管理、船舶科学与工程进展、海洋系统工程、海洋工程水池试验技术、结构优化设计、船舶与海洋结构物现代化建造方法、浮式系统等。
三、入学考试:研究生入学全国统一考试。
四、复试科目:
考试科目:工程系统分析
1、系统分析的基础理论(包括系统的概念、系统的分类、系统分析的概念及方法等);
2、风险管理的基础理论(包括风险的概念、风险管理的概念及方法等);
3、工程经济的基础理论(包括动态经济评价方法、净现值及敏感性分析、动态投资回收期、盈亏平衡分析、内部收益率等);
五、复试参考教材:
1、《工程经济》余建星,杜杰,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余建星,天津大学出版社;
3、《工程风险评估与控制》余建星,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六、培养方式:
1、在职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
2、一般为脱产或半脱产学习方式,外地采取阶段性到校集中上课的方式,应不少于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