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海洋学院地质工程方向资源与环境硕士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项目与地科院开展联合培养,招生导师和招生人数视报名情况确定。为适应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地质调查、工程勘察,以及矿产资源、能源资源、土地资源、地下水资源的勘查评价与开发相关的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和工程管理人才。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是一所以地质、资源、环境为主要特色的研究型大学,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在职研究生、法学等多个学科。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地球科学、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与生态学、计算机科学、化学、社会科学、农业科学等学科领域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地球科学、工程学学科领域进入前1‰。
【专业领域】085703 地质工程
【指导老师】
白辰阳、陈建芳、陈艳虹、崔鸿鹏、房强、高亮、龚小晗、顾芳、关翔宇、胡高伟、姜正龙、江湉、蒋宏忱、兰晓东、李雅君、李琦、李琰、林畅松、刘宝林、刘豪、刘晓博、刘晓磊、柳长峰、罗锡明、时美楠、王宏斌、王宗灵、魏士平、吴怀春、吴能友、吴自银、夏建新、徐杰、徐兴永、徐秀丽、许学伟、颜钰、杨娟、由雪莲、张曼莉、张勇;
【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需提供现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写明:知晓该考生情况并同意该生报考研究生)。
【考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4英语(二)
科目三:302数学(二)
科目四:851海洋科学导论
【复试科目】(三选一)
1、地球科学概论
2、地球化学
3、微生物和分子生物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1、海洋地质学
2、矿物岩石学
【考试大纲】
851海洋科学导论:
主要内容是海洋学科重要分支学科,如海洋地理学、海洋地质学,海洋物理学、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海洋环境和资源等各分支学科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和方法和主要研究内容、以及各分支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作用等相关基础知识,注重考察考生是否已经掌握海洋学科重要分支学科最基本的理论知识与方法。它的评价标准是使高校优秀本科毕业生能达到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
【参考教材】
851海洋科学导论:
《海洋科学导论》冯士祚等主编,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地球科学概论》汪新文主编,北京:地质出版社;
【专项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学历要求: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实行学分制;
【学习地点】北京校区
【学 制】3年;
【学 费】8000元/学年;
【学历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历学位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授资源与环境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