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水资源与环境学院地质工程方向资源与环境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项目资源与环境领域是为适应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社会与区域发展需求,为土地资源、水资源与地热、矿产资源与化石能源以及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与安全监测、矿山复垦与土壤修复、重大工程勘查与建设、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领域培养在职研究生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和工程管理人才,要求资源与环境领域工程专业学位获得者掌握资源与环境领域坚实的基础。
中国地质大学地质工程专业依托的“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学科是我校国家“双一流”重点建设学科,学科实力雄厚,在最新一次的学科评估中名列全国第一,拥有硕士点、博士点、博士后工作站。
【专业领域】085703 地质工程
以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涉及的地质体及工程所在的地质环境为研究对象,主要领域为水文地质勘察、水资源评价、水土污染调查监测评价修复、岩土工程测试、工程地质勘察、现场监测、工程施工等,解决人类工程建设中的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问题。
主要领域包括:水资源评价、水土污染调查、水文地质勘察、工程地质勘察、水土污染防治等。
特色与优势:水土污染调查、评价与防治;地震水文地质;环境水文地质;地下水资源评价;地下水 -地表水交互作用和生态效应;工程地质问题的地下水效应等,服务国家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指导老师】
毕二平 陈翠柏 陈男 高志鹏 郭华明 何宝南 何江涛 何庆成 何庆成 蒋小伟 金晓媚 廖福 刘菲 刘明柱 倪晋仁 史浙明 童菊秀 王广才 王黎栋 文冬光 武强 武雄 薛强 袁道先 张宝刚 张佳 周鹏鹏 周平根;
【报考条件】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考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4英语(二)
科目三:302数学(二)
科目四:824水文地质学基础
【复试科目】地下水动力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水文地球化学基础、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考试大纲】
824水文地质学基础:
考察考生对水文地质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及基本分析方法的掌握和理解。主要内容包括,地下水赋存条件、地下水运动基本规律和水文地球化学特征、地下水循环特征、不同含水介质地下水特征、地下水资源与环境等。
【参考教材】
824水文地质学基础:
《水文地质学基础》(第七版)张人权等 编著,北京:地质出版社;
《地下水科学概论》(第二版)周训等 编著,北京:地质出版社;
【推免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包含单独考试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单独考试】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2、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只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4、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专项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学历要求: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培养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习,非全日制采取周末或集中授课,实行学分制;
【学习地点】北京校区
【学 制】3年;
【学 费】8000元/学年;
【学历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历学位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授资源与环境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