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接受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班(在职研究生)在长期的教学科研中形成了具有特色和优势的研究方向,主要为强化传热理论与技术、燃烧及污染物排放控制、热力设备节能及可靠性、内燃机工作过程及检测控制技术等。
山东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已经具备了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设有“燃煤污染物减排”国家工程实验室,动力机械及工程、工程热物理和热能工程学科为山东在职研究生重点学科,交通运输系有载运工具运用工程硕士点。拥有大量先进测量仪器以及多套用于传热、流动、燃烧、脱硫、除尘等研究的冷态和热态实验装置。
一、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申请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优异成绩。
二、研究方向:
01 传热理论与强化传热技术
02 燃烧理论及污染物控制技术
03 热力设备工作过程优化与控制技术
04 热力系统测控技术
05 节能与冷热电联供技术
06 新能源利用与新能源汽车技术
三、全国统考科目:
1、应试语种:英语;
2、学科综合: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四、考试大纲及指南、版本: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第六版);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第一版);
五、培养管理
我校将对资格确认通过者进行入册、转为在册申请人,认定为新生,并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入学报到须知。新生须按通知要求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在册申请人自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须在五年内通过我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在册申请人须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半年内完成。
六、学位授予:
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山东大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