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是在职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的一种培养形式,为了多渠道培养科学技术专门人才,特别是进一步提高高层次人才的全面素质,推动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河北大学决定继续举办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具体事宜如下: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一般应是大学本科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二、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开始报名。
三、学习方式:
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期限为两年。
学习期满,完成规定学习科目,达到标准者,颁发《河北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四、申请硕士学位
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是学士学位获得者,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须在四年内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四年内未通过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位课程成绩合格,并已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包括至少有一篇署名河北大学的论文)者,可以申请硕士学位。
相关规定参见《河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