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法学方向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班(在职研究生)突出自身特点,秉承学科优势,通过发挥科研与教学结合的优势,着力培养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创新法学在职研究生人才。
一、招生学院:法学院
二、报名条件:
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做出成绩。
三、资格审核
申请人请按我校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最后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它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四、课程要求及培养环节
1、申请人入校后两周内,由所在学院完成选定导师并按流程办理手续。课程学习的选课要求,按照申请学科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执行;教学过程与考核,与全日制在校生一致。
2、申请人应在四年之内修满规定学分,除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外,申请人还要通过国家统一组织同等学力水平考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部分学科)。该考试国家每年组织一次,时间在每年5月下旬,报名时间为3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3、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我校及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四年内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4、申请人在全部课程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申请论文答辩前须按培养方案的规定完成其他培养环节。
五、学位申请
1、申请人在学位与学部办公室办理答辩和申请学位手续,答辩、申请的时间为每年两次,分别是每年的4月和11月。
2、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满足《北京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的相关规定》,经审查合格后被授予学位,由北京理工大学颁发学位证书。
3、有关学位论文和学位申请事宜参看《北京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其它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六、学习地点:良乡校区,无远程授课或集中授课方式。(具体情况以学科培养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