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在职研究生人才。
【学习方式】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包括定向和非定向。
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规模的10%。
高校专任教师和科研人员等、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特殊招生计划项目招收的定向博士研究生可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华东政法大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华东政法大学“上海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招生公告(含招生计划)待上级主管部门下达计划后,再行公布。
【招生专业】
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见《华东政法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招生计划】
本年度我校在职博士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均为初步安排,含硕博连读招生计划人数,但不含各类专项计划数。录取时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下达的实际招生名额,视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作适当调整。
各专业视考生录取类别(定向、非定向)、定向生限额、实际招生名额、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各专业均可招收硕博连读生,硕博连读招收计划未执行的,可转作导师普通招考或申请考核博士生计划。
【学 制】基本学制为三年;
【修读年限】博士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不低于五年,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招生方式】包括以下三种: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
【普通招考】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自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三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在所报学科领域已有专著出版;三年内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书。
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初试科目】
外国语、政治理论和两门业务课,每门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政治理论。
【申请考核】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自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在CSSCI(南大版)或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等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在国家级出版社独立出版专著;三年内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书。
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考生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之一,一般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能够熟练运用至少一门外语进行研究工作。如外语为英语,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六级证书或分数不低于425分;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托福成绩90分以上;雅思成绩6.5分以上。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考生外语水平、学历学位情况、科研能力等具体要求详见各学院(学科)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除符合招生简章和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要求的外语水平条件外,考生可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3年内可凭英语合格证明申请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选拔。
【硕博连读】
面向符合条件的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生,不含专业学位学生。
(一)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规定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并已获得学士学位。
2.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所学学科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一致。
4.硕士阶段第一学年的课程学习无不合格记录,无重修记录;第一学年学位课、必修课成绩名列本专业前25%。
5.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表现出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优先。
6.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成绩在450分(托福成绩90分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其他语种学生外语水平参照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