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培养合格的高级法律人才,适应改革开放和上海市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法学院经过三十多年的教学实践,已成为上海地区一所培养法律人才的知名高校。。
一、报名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二、专业方向: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
三、课程设置:
1、必修课: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马克思主义法学经典著作选读,公共英语,专业英语,法学理论专题,民法总论,商法总论,知识产权专题。
2、选修课:
合同法专题,物权法专题,债权行为法专题,债权法,公司法专题,证券法专题,保险法专题,破产法专题,劳动法专题,民事诉讼法专题。
四、招生人数:60名。
五、学习年限:两年.
六、证书:凡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者,颁发统一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符合条件者可申请上海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学位。
七、上课地点:上海大学延长校区。
八、教学方式:业余学习。以集中面授、指导研讨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集中面授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