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接受法学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班(在职研究生)坚持法与经管相融合的特色发展战略和差异竞争策略,充分发挥多学科优势,注重法学与经济学、管理学的交叉融合,彰显本学位授权点融通性、复合性和开放性特色。培养法学专业理论扎实、研究视野宽广,能够融入法学学科主流,同时具有经管学科知识素养、技能全面、社会适应能力强、具备独立从事研究、教学和实务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和应用型卓越法治人才。
法学院设法学和社会工作专业。获得法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在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招生,其中民商法学为省级重点学科,经济法学为校级重点学科;获得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学位授权点。
一、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有一定工作经验的银行、证券、基金、保险、期货以及其他相关专业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学习,具有大专学历的学员,不能申请硕士学位,只颁发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
3、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学员,可以免试入学,在通过全国统考和论文答辩后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二、课程设置:
法学专业共开设12门专业课,其中公共基础课2门、学位必修课共6门,专业选修课4门。
注:除了公共课之外,其余皆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课程。
三、学制:两年。
四、学习方式:周末集中授课;教学形式采取教师讲授、专题讨论等多种方式。
五、考试:
为以确保授课质量,法学在职研究生课程班的教学与管理将坚持标准,严格要求,课程考试实行试题库管理。
六、结业证书发放:
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课程班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七、统考、学位申请与授予:
1、学士学位满3年并通过全部课程考试拿到结业证书后,方可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英语及公共管理学科综合水平),否则不予审核通过。学员务必于从第一次参加统考的六年内通过全国统考,否则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全国统考的报名、学位申请均需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
2、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及全国统考后,办理学位论文开题的有关手续,交纳学位申请费和答辩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可授予法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