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是指对于符合条件的优秀考生,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直接进入由报考学院组织的复试考核的一种招生选拔方式。
二、申请条件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
(2)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后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9月1日),且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我校科研处公布的核心期刊名录为准)上独立发表过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取得硕士学位(须在报名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鼓励具有多元知识背景的考生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但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考生本科(或专科)、研究生专业之一,一般应与报考专业属于相同一级学科;
6.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突出的创新能力;
7.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三、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政审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应届生须加盖教务或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3)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5)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 (研究计划应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包括研究主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预期目标等),字数不少于5000字;
(6)申请人认为能够代表自身学术能力的代表性中外文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等材料和能够证明自身外语水平的材料;
(7)专家推荐信(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填写,由推荐专家亲自封入单独信封并在封口处骑缝签字);
(8)同等学力考生提交2篇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全国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的学术论文。
考生除应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报考学院和专业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规定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
四、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申请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提交申请材料。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10日-2月25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3.网上支付报名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博士研究生报名费为200元/人,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
考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进入复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二)提交材料
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申请人务必于2月25日前(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将纸质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或当面送至申请学院(1月8日-2月23日为寒假期间,不接受当面提交申请材料)。请勿使用其他快递,学院老师不负责取件。
申请材料详细接收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工作方案。请认真组织材料,申请材料寄送方式若不符合寄送要求,恕不接受报名。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还。
(三)注意事项
1.中国政法大学重要通知将采取网上发布和发送手机短信提示的方式,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2.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学位证书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或出具相关证明,并保存好相关证明备查。
3.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中国政法大学不承担责任。
五、进入复试资格审查与准考证打印
申请材料寄送后,各学院组织导师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复试比例不超过5:1。研究生院将于3月中旬左右统一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请关注后续相关通知。
考生可在复试前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报到及考核
时间: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及各学院通知)。
报到时须携带准考证及所提交申请材料相关复印件的原件,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复试内容:
(1)外语考核;
(2)专业考核,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
(3)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政治理论和2门专业课程。各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情况及专业课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政治理论考试内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