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专业是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下设的专业,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设有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博士点和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设有行政管理、社会保障、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宪法与行政法、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等二级学科硕士点,设有公共管理硕士(MPA)、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领域农业推广硕士(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等专业学位硕士点;设有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社会工作等五个本科专业。湖南农业大学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如下: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系统的法学知识,通晓我国农业政策与法规,掌握法律工作的基本技能,实践能力强,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以及从事农村社会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与创新意识,具有较好的业务素质。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从事现代法律职业所必须具备的管理、经济、人文等基本知识;
3.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4.了解法学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
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7.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能力;
8.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外语综合应用能力;
9.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养,身心健康;
10.具有较好的科学素质、竞争意识、创新意识和合作精神。
主干学科:法学
在职研究生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社会调查、教学实习、法律实务、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