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专业是法学院下设的研究生专业,法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授予权、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同济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专业简介如下:
(一)法学一级学科介绍
同济大学法学学科自建立之日起就以德国等大陆法的研究和教学著称,在1915年就有了与德国合作培养的第一批法科学生,1945年成立法学院,教师队伍中汇聚了徐道邻、谢怀栻、陈盛清等著名法学家。1949年同济法学院被并入其他学校。1994年同济大学恢复法律系,1998年起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合作在同济大学中德学院成立经济法系;2003年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德国马普知识产权研究所等国内外机构的支持下,成立了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2009年学校优化知识产权学院、中德学院经济法系、法律系的资源,恢复了法学院建制。目前法学学科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授予权、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该学科招收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等方向的法学硕士研究生。
法学专业是同济大学“十二五”规划重点建设专业之一,在学校的“985”、“211”项目中给予重点经费支持。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同济大学先后设立了“国家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培训(上海)基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
法学学科师资力量雄厚,教师大都是来自国内著名法学院校以及德国、法国等国外著名大学的博士。同时聘请校外资深教授和国内外具有较深厚理论功底的法官、检察官、著名律师等担任部分课程。学院依托同济大学与国家及上海行政管理部门、法律实务部门、德国、美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家以及港澳台建立的广泛而紧密的合作平台,为学生提供学术交流和社会实践的机会。
(二)研究方向介绍
①法律硕士(法学)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是同济大学法学院为了适应我国法治建设的现实需要,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开设的面向法学专业学生招生的研究生教育。
法律硕士教育是应用型研究生的学位教育,更加注重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更加注重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结合与运用。
法律硕士研究生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及社会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相较于传统的法学部门,环境保护法学是一个新兴法学部门,和环境科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具有密切联系,是具有跨学科、交叉性特点的法学部门。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同时也是世界各国所共同关注的问题。本专业以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解决中国所面临的现实环境问题为重点,下设中国环境保护法和国际环境法两个专业方向。同济大学拥有实力雄厚的环境工程专业和其他有关涉及可持续发展的专业方向如低碳城市规划、建筑节能、新能源、低碳城市建设等,环境保护法学学科将与上述同济大学优势学科密切结合,发挥同济大学国际化优势,进行基于本土实践的基础研究和基于国际化的比较研究,培养出既了解中国实际又具有国际视野的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法律人才。
③刑法学专业
刑法学属于法学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我校刑法学是2006年批准的第10批硕士学位授权点之一。刑法学硕士研究生通过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的,将被授予法学硕士学位。刑法学是以犯罪与刑事责任为研究对象以及对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进行理论概括的一门法律学科。刑法学学科现暂下设中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两个研究方向。
1、中国刑法学研究方向是本学科的重要研究方向。近年来在吸收、借鉴外国先进刑法理论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研究中国刑法,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从中国刑法的实际出发,从刑法哲学、理论刑法学、刑法解释学等不同层面梳理中国刑法理论,形成了独特的学术观点。目前以韩小鹰副教授、黄丽勤博士为核心的一批骨干教师正从事犯罪形态论、刑法解释论、刑事责任论、刑罚理论、犯罪构成理论等领域研究。本方向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
2、比较刑法学研究方向是本学科具有特色的重要研究方向。目前韩小鹰副教授、黄丽勤博士等在比较刑法学的诸多领域展开了深入研究。我校与德国、法国、日本等一些国家的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比较刑法学的研究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出现一些有一定影响的研究成果。
④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是同济大学法律系设立的第一个硕士点。从2002年开始正式招生。本专业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上海城市发展的需要以特别行政法研究为重点,结合同济大学城市规划和建筑,环境保护和经济管理等强项学科,下设城市建设与管理行政法与经济行政法两个专业方向。
本专业现有正,副教授3名,均具有博士学位,且本专业多名讲师具有博士学位。本专业的导师自1994以来曾参与国家社科重点项目4项,主持中国-欧洲联盟高教项目一项,参与国际合作项目1项,主持与参与省部级项目15项。在国内外发表著作6 部,论文百余篇。
⑤民商法学专业
民商法学是同济大学的传统学科之一。早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同济大学法学院的前辈们就以《德国民法典》、《瑞士民法典》等法典的精读为基础,致力于中国民商事法律制度的研究。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同济大学的法学专业尤其是民商法研究传统逐步得到恢复。
民商法学主要研究平等性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商事法律关系,并结合实践中发生的合同纠纷案件和侵权纠纷案件等进行深入的探讨。
民商法学专业分为民法学和商法学两个方向。
1、民法学方向
本研究方向以同济大学近百年来形成的城市学科群为依托,注重研究不动产法、建设工程合同法、相邻关系法、新型侵权纠纷处理法等特定领域的民法新问题。本研究方向同时密切关注德国民法学界的学术新动向,努力拓宽与德国、瑞士、奥地利等国以及欧盟民法学界的交流渠道。
2、商法学方向
本研究方向将商法的研究放置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来进行,重点关注二十一世纪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海商法、破产法等传统商法部门的新变化,研究分析国际公约、双边经济协定等对商法的影响。为适应上海迈向国际金融中心的步伐,本研究方向同时倾心于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金融法制课题的研究。
⑥经济法学专业
经济法学是同济大学于2007年设立的法学二级学科硕士点。
经济法学是我国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经济法研究的主要内容是:如何确立我国经济秩序的基本法律框架;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调控我国经济的运行;如何运用法律手段协调经济活动主体的不同发展诉求;如何运用法律手段平衡不同主体的经济利益。经济法的目的,就是要综合调整不同的经济主体的发展诉求和利益关系,以达到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因此,经济法对我国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基于同济大学的特点,同济大学经济法硕士点设立两个研究方向:一为竞争法和知识产权法,一为城市经济法。在信息社会中,维护公平有效竞争和 拥有知识财产是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同时,城市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发挥者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研究城市经济法是要运用经济法的综合手段来规制城市之间的协调发展,调控城市发展中的各种经济活动,以达到整个社会利益的平衡。本专业主张学术自由,鼓励学生独立思考,注重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为学生的职业发展打下专业基础.
⑦国际法学专业
国际法学是同济大学法律系于2004年设立的硕士点,同年开始正式招生。本专业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中国入世后进一步改革开放的需要,以调整跨国经济关系和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为研究重点,下设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两个专业方向。为加强国际学术交流,进行比较研究,推进我国国际法学的基础建设,同济大学法律系从2004年开始也招收国际法方向的在职研究生。
研究方向
1、国际经济法
2、国际私法
⑧法理学专业介绍
法学是法律科学的简称,属社会科学,是整个科学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以一切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法学理论是法学中的基础学科,注重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的研究。同济大学法学理论专业由法理学和城市管理法治化两个研究方向。法理学主要注重:法的本源、法的研究方法、法学流派、法治精神、法治模式的研究;同时注重中国法治实践的探索,即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国法治社会的基础、中国法治环境、中国法治建设研究,包括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政府行为方式的转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法律文化,以及当代西方法学流派等研究。本研究方向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通晓法学理论,撰写一定数量的法理学论文和专著,如《我国人治主义的历史根源》、《试述我国人治与法治的矛盾》、《凯尔森法律效力论研究》等获得法学界好评,并且有一定的法治实践经验,如参加多部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本研究方向通过对法理学的进一步探索和研究,对我国法治理论的建设有所裨益,同时使法学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制度建设。
法学理论的城市管理法治化方向主要注重:城市管理法治化的价值目标、实现对策、实现途径,实现方式、实现难点和重点,及实现目标突破口的研究,并力求建立具有系统性、应用性、可操作性和开创性的城市管理法治化的理论。本研究方向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对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