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事权利与商事制度研究方向的特色
(1)兰州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发挥“法商”结合的优势与特长,突出研究商事贸易制度创新与商事法律之间的关系。把商事贸易制度创新与商事法律制度研究相结合,强调为甘肃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服务。兰州财经大学在区域经济与国际贸易学科方面在西北具有明显的优势,商事贸易制度创新与商事法律制度研究相结合,既能为西北地方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制度上的支持,也能为地方培养商事法律人才服务。
(2)突出比较商法、商主体和商行为法、商事仲裁的研究。比较商法学通过对中外商法进行比较研究,探索中国商法不发达的根源,探索中国商法的基础理论、体系及发展趋势。商主体和商行为研究,主要研究在市场经济发育不充分的西部地区商事主体和商事行为法律体系的建构问题。商事仲裁制度研究,则主要以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研究欠发达地区商事仲裁制度的建构问题。
(3)兰州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重点研究民事权利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包括①“物权法中的民生问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城市房屋拆迁问题”、“土地征用问题”等;②“人格权保护与舆论监督”、“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患者隐私权”以及信息时代“不利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追求“人活得尊严、体面”的价值等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为民生和三农有关的法律制度的完善并为地方政府制定农业政策提供理论参考。
(4)兰州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突出研究合同交易法律制度的相关难点问题。从合同基本制度入手,探讨“契约自由”、“要约邀请”、“合同范围及法律适用”、“合同相对性”、“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以及“债的担保”等债权的基本问题,为完善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交易安全提供理论支撑。
2.民事权利与商事制度研究方向的优势
(1)有一支结构合理、实力雄厚的教学科研团队。现有专业教师及研究人员20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2人,讲师4人,助教1人;从学历结构看,具有博士学位的4人(2人有国外学习的背景),在读博士1人,硕士12人。目前有硕士生导师5人,国家级学会理事2人,省级学会副会长1人,常务理事2人;省人大立法专家3人,省立法研究会特邀研究员6人;兼职仲裁员6人,兼职律师8人。这支队伍建成省级教学团队。
(2)科研成果数量多、质量高。先后主持或参加国家级、省部级课题6项,发表学术论文60多篇,出版了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比较商法导论》《商法总论》等专著和教材5部。获得省、部级教学和科研奖励6项。任先行教授撰写的《比较商法导论》在全国商法学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填补了国内比较商法研究的空白。
(3)在以科研促教学方面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民商法学被学校确定为校级重点学科,2008年民商法建成校级精品课程。先后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省教育厅、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等2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