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沈建峰老师做了题为从基尔克(Gierke)、辛茨海默(Sinzheimer)到拉德布鲁赫(Radbruch):德国社会法概念的流变的演讲。学科拥有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金融服务法硕士学位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培养税法、金融法、商法、民法、宪法行政法、刑法、国际法等方向的博士研究生,并招收相应学科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讲座的主要内容是:
德国社会法理论是我国社会法理论的重要来源。19 世纪后半叶,基尔克等人将社会法概念引入德国法中。之后,辛茨海默和拉德布鲁赫对社会法概念和理论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辛茨海默和拉德布鲁赫都以对人在法律中的形象反思为出发点,来论证社会法产生的必要性,都认为社会法属于第三法域。但是,其不同之处在于,辛茨海默的社会法是集体化取向的,去人格化的,而拉德布鲁赫的社会法依然是个体化取向的,其基本点在于再现人的个性。以德国社会法概念发展中的三个重要人物为主线,展示19世纪以来德国学者在反思个人主义,对中国社会法概念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沈建峰,法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法学会理事,洪堡基金会联邦德国总理奖学金获得者。沈建峰教授,译有《德国劳动法》、《论缔约过失》等著作,近年来在《中外法学》、《法学》、《比较法研究》等发表文章40余篇。(在职研究生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