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法学院周子良教授的“三晋法家的思想体系”专题讲座围绕“三晋法家的思想体系”这个话题,分别从“历史观与人性论”、“富国强兵论”、“以法治国论”、“君主专制论”,四个方面入手,深刻剖析了法学在职研究生学术界对三晋法家思想体系的认识。指出整个三晋法家的思想体系,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在务实的三晋法家的理论中“富国强兵”成为三晋法家思想体系的着眼点和归宿点。
在春秋战国时期晋国的内乱中,西周以来的宗法制度与礼乐制度都遭到了严重的打击与削弱。非姬姓贵族与军功贵族的大量产生,而他们与旧的宗法制度没有关系,要保持他们的地位,只有主张变法革新,制定法律,他们的思想代表就是法家,这些给法家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在春秋末期,由晋国第二次颁布了成文法“铸刑鼎”。其实范宣子在周襄王三十二年著的“刑书”实际比子产“铸刑书”要早85年。
战国时分成韩、赵、魏三国,故称之为三晋。当时的晋或三晋疆域都远超过山西。后世所用的晋或三晋则指现在的山西省。三晋地区是法家的主要发源地,战国时代著名的法家人物大多出于此地。法家人物申不害,以法治国15年,使韩国一时间国治兵强。还有赵国人慎到,主张法治,代表了法家“重势”的一派。至于先秦著名思想家荀子,也是赵国人,他援法入儒,批判地继承和改造了儒家关于王道和礼治的思想,又总结和吸取了法家推行霸道、实行法治的思想和经验,使他的新儒学成为适应新兴地主阶级建立统一政权之需求的新学说。而韩国大思想家韩非,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在继承其法家前辈的基础上,建立了以法为本,法、术、势融为一体的集权主义法治思想体系,为地主阶级最终建立起全国统一政权做出了巨大贡献。
法家是三晋思想文化的主体。在诸子百家的学说中,没有哪一种比得上法家思想在巩固和强化封建帝王的统治方面所发挥的作用。从单纯政治学原理的意义上加以探讨,在职研究生都不得不赞叹法家的卓越贡献,也正因如此,三晋文化才能在中华古文化中处于显著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