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财经大学是一所以应用经济学科及管理学科为主,兼有法学、文学、工学、理学等多学科的综合性高等财经院校。吉林财经大学计划招收法学攻读硕士学位在职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五节、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民事权利
第二节、民事权利的概念和种类 第四节、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
第五章法人
第一节、法人概述 第三节、法人的民事能力 第四节、法人的机关
第六章 非法人组织
第一节、非法人组织的地位 第二节、合伙
第八章民事行为
第一节、民事行为概述 第二节、意思表示 第三节、民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
第四节、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第五节、无效民事行为
第六节、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第七节、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第九章 代理
第一节、代理概述 第二节、代理权 第三节、无权代理
第十章诉讼时效和期限
第一节、时效概述 第二节、诉讼时效
第十四章 物权总论
第一节 、物权概述 第二节 、物权的种类 第三节、物权的效力 第四节、物权的变动
第十九章 债的概述
第一节、债的概念和特点 第四节、债的分类
第二十章 债的履行
第一节、债的履行原则 第二节、债的适当履行
第二十二章 债的担保
第一节、债的担保概述 第二节、保证 第三节、定金
第三十四章 侵权责任概述
第一节、侵权行为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侵权责任的概念和竞合
第三十五章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一节、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