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校外调剂工作方案:
一、接受调剂的学科、名额
法学专业,6名
二、接受调剂申请的条件
拟调剂录取的外校考生应满足下列条件:
(1)考生满足教育部和哈尔滨工业大学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2)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接收学科与考生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接受跨一级学科调剂;
(3)初试成绩满足原报考学科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复试资格线,以及拟接收学科的复试资格线;
(4)优先考虑第一学历为“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的考生;
(5)优先考虑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
具体要求和未尽事宜请参阅《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三、申请流程及截止时间
请有意申请调剂且符合申请条件的法学在职研究生考生,经学院、学校审核通过后再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如考生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请在调剂申请表的个人简述部分注明“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学院根据调剂复试方案中规定的条件确定满足调剂条件的复试考生名单,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通知考生复试时间、地点。
四、调剂复试安排及复试内容
1. 复试时间:关于调剂复试的资格审查及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资格审查:
要求:参加复试之前,学院将对调剂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时请考生携带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有效身份证件;B. 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C. 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D.国家司法考试证书;E.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F. 其他获奖证书等。
3. 笔试科目及所占分值:总分200分,包括:商法(50分)、刑法分论(50分)、国际经济法(50分)、国际私法(50分)
4. 面试主要内容:
(1)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外语水平:20分,中英文自我介绍。
每人不少于10分钟,主要是了解考生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身心健康情况,平时主持和参与科研课题的情况、撰写和发表论文的情况、毕业论文的写作情况。
(2)专业综合分析与表达能力:60分,专业试题口试。
基本程序:在职研究生考生在每个学科中抽取2个题签选择其中1个问题回答,一共回答4道试题,每题15分。按题签要求阐释、论述问题、考生与教师进行语言交流。考试科目:法理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