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大学法律学院王文宇教授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作了题为“梳理商法与民法关系——兼论民法典与商法”的讲座,讲座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梅夏英教授主持,于海纯教授、马特教授、林敏、傅广宇、王乐兵等教师出席了此次讲座。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拥有经、管、法、文、理五大门类,以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国际经济法)、金融学、工商管理、外语(商务外语)等优势专业为特色的多科性财经外语类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由教育部、商务部共建。
王文宇教授是台湾知名学者,毕业于美国斯坦福大学,曾担任台湾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委员,他的研究领域主要包括公司企业法、商业契约、金融法、民商法经济分析等。
王文宇教授本次讲座的主要内容是从商法特色论民商合一制度。他首先分析了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的制度选择及其利弊,并结合大陆民法典编纂的进程,提出了自己对商法和民法典编纂的具体建议。他认为商法的特色在于其双重结构,管制面与交易面、强制性与任意性之间的关系贯穿商法始终。尽管商法与民法关系密切,但商法涉及管制面与强制面,需要考量立法政策与部门法的特性,这与民法不同。然后他以公司违法担保的争议、票据风险分担的判决为例,具体讨论了公司法与民法、票据法与民法之间的关系,总结了民商合一之中仍有分立。
接下来,王文宇教授对商事契约与民事契约的双重发展提出了自己的思考,讨论了是否应当区分商事合同与民事合同,在民商合一的体系下如何区分两者。他强调,无论是在商法领域还是民法领域,都应当重视契约解释与漏洞填补的重要性,应当遵循意思自治,从而通过解释当事人的真意解决纷争。